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5〕1257号)。其中提到,为规范零售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零售市场环境,合理设定各零售套餐价格参数,并依据交易规则实施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机制。其中,固定价差方式的上浮价差不超过4元/兆瓦时,固定费用方式的固定费用不超过400元/月;售电公司月度平均批零结算价差(含绿电权益)高于8元/兆瓦时的部分,由售电公司与其代理的电力用户按照20%:80%进行分享,如该售电公司截至上月当年累计服务费为负值时,需先行抵扣后再进行分享。
详情如下:
信息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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