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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50MW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延期
编辑人: | 2025-06-05

6月4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根据《批复》,因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项目其余事项仍按2023年5月31日发布的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53号文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据了解,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20km,西侧毗邻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规划海域面积42km²,规划容量450MW,拟安装若干台16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一座海上220千伏升压站及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该项目是中国能建首个投建营一体化的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18.9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标煤约6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1万吨,将助力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智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信息来源:福建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