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根据协议,双方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域内合作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50万千瓦(其中风电不少于65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
协议指出,甲方负责保证项目建设用地列入规划并给予预留保护,及时协助乙方落实项目建设所需征租的土地,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林地、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压覆矿、涉军、涉网、交通、稳定等问题和纠纷,维护开发建设秩序
乙方或其指定单位应根据国家或湖北省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协议约定的新能源项目分年建设计划,切实谋划改善电网接入条件,积极争取新能源建设指标,力争 2025 年起每年不少于 2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
公告原文如下:
信息来源:长源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