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葛洲坝信阳新能源信阳市吴家店镇15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GGCJDFGS-GC-XINY-XINY-2024-001),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信阳葛洲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安装290324块620W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分4个地块,采用固定倾角23°支架安装。本工程25年总发电量约为512276.49万kWh,预计首年发电量达18061.03万kWh, 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04,25年年平均发电量约20491.06万kWh,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21 本工程180MWp光伏并网电站系统由48个3.75MW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组成,每个3.75MW 发电单元由1台3.125MW光伏并网逆变升压一体机组成,每台逆变升压一体机输出电压为 35kV三相交流电,若于台逆变升压一体机经35kv集电线路并联后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共设计7回集电线路。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001+EPC总承包:本工程为EPC总承包,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 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 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 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9.不包括施工监理服务。10.负责办理除建设/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外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为一级。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且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且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注册要求: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注册。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附招标公示:
信息来源: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