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国家电投衡水故城 100 兆瓦风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招标人:故城县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情况:针对项目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道路工程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升压站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工程(含对端站、220kV开关站等全部附属配套设施)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协调、征占地协调、征占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设备安装及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 250 小时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生产调度数据中心接入项目;建设场站国家电投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子站并将数据接入国家电投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及数据中台;工程验收;本工程相关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竣工投产等全部的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性文件、资质证照(含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等全部合规手续办理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达标投产相关要求、完成创优、智慧化场站建设;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 EPC“交钥匙工程”,工期要求15 个月。
①资格要求如下: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满足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风电项目 EPC 业绩;并在设计、施工、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⑥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须为投标人在编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具有政府机构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安全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安全B证)。
⑦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 48MW 及以上风电 EPC 总包工程建设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证明。
⑧年龄低于男60周岁(1964 年1月30日后生人),女55周岁(1969年1月30日后生人)。
⑨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经理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⑩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资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
⑪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无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⑬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时间:请于2024年4月16日9时 至2024年4月22日17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