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方法学建议并开展遴选评估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首批4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分别为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
太阳能作为地球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大家首先会想到的太阳能利用是光伏发电,但说起光热发电,可能还很陌生。
什么是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有何区别?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减排潜力又有多大?首批发布的四个方法学之一,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带着这些问题,本报采访了方法学参与编制单位、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光明。
兼具绿色发电、储能和调峰电源等多重功能
“光热+”模式将成为后续重点发展方向
中国环境报:并网光热发电项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作为首批发布的4个方法学之一,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李光明: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兼具绿色发电、储能和调峰电源等多重功能,能够安全、高效、长时储存能量并且稳定供能,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有效手段,也是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作用。但并网光热发电项目目前存在一次投资过大、发电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因此,在当前电价政策下大规模发展光热面临着一定的挑战,本次光热发电项目自愿减排方法学的发布将助力光热发电企业开发自愿减排项目,改善项目收益,促进光热技术的应用,创造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推动光热产业规模化发展。
中国环境报: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具体指哪些项目?与光伏发电项目有何区别?目前行业发展现状如何?
李光明: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发电技术。光热发电是将太阳能转变为热能,再通过传统的热力发电循环,将热能转化为电能的技术。相比光伏发电,光热发电从热能到电能的转化过程可以实现热量的长时间储存,所以在夜晚没有光照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平稳出力,同时也可以作为灵活性调节电源快速调峰,较好地适应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现实需求,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近年来,我国建设了一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有效推动了我国光热技术水平提升,同时光热产业配套能力显著增强。伴随着国内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光热+”模式将成为后续光热项目重点发展方向,利用光热与光伏风电等多种能源形式耦合,形成多能互补的运行模式,将大幅度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工作效率,以“光热+”的模式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大基地也将为我国能源领域发电侧改革提供一种更具发展前景的解决方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28号)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结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尽快落地一批光热发电项目。
截至2023年10月,在运营的光热发电项目共计8个,总装机规模588MW,全部为独立光热发电项目。以青海省某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为例,年发电小时数为2500小时,年上网电量约125000MWh,年减排量约8万吨。CCER按40元/吨—60元/吨估算,每年可为光热项目增加收益300万元—500万元。
优先发布体现对发展中的低碳技术的鼓励支持
技术复杂、成本高,具有显著的、行业公认的额外性
中国环境报:相比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发展处在初期阶段,规模也相对较小,为什么会先于光伏发电项目发布?
李光明:随着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断提高,光热发电的调峰和储能优势将凸显,非常符合当前高比例不稳定可再生能源电源并网情境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快速调峰电源的迫切需要,可为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奠定安全稳定的基础。但光热发电技术复杂,目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成本较高,需要CCER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以获得碳减排收益并逐步实现规模化。光热发电方法学的优先发布,体现出生态环境部对发展中的低碳技术的鼓励支持,将推动光热产业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利于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光伏发电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光伏发电技术已经成熟,并实现了产业规模化。
中国环境报:哪些并网光热发电项目适用于本方法学?哪些不适用?使用本方法学申请的项目须满足什么条件?
李光明:本方法学适用的光热发电项目类型包括两类:一是独立的并网光热发电项目;二是 “光热+”一体化项目中的并网光热发电部分。不适用于离网的光热发电项目,也不适用于光热供热项目。使用本方法学申请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光热产业发展政策。同时,光热发电部分必须接入电网,且上网部分的电量可以单独计量。
中国环境报:并网光热发电项目额外性选择免予论证是基于什么考虑?方法学的发布会对行业发展起到怎样的促进作用?
李光明:原方法学《CM-001-V02 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法学(第二版)》以及国际上其他可再生能源类自愿减排方法学覆盖范围较宽泛,适合所有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光伏、水电、地热等大量项目。本方法学将适用范围聚焦于光热发电,是综合考虑了我国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实现精准支持具有低碳效应、但目前处于产业发展初期的光热技术类型。
这与国际上的做法也保持一致,如核证碳标准(VCS)对特定国家的具体可再生能源项目类型进行了限制申请,对中国而言,目前仅允许集中式光热和漂浮式光伏两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请。
除此之外,此方法学在项目边界划定、监测方法选择、数据交叉核对方式等方面,充分考虑了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温室气体源选择、减排量核算等思路与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 (CDM)、VCS等国际机制保持一致,具备互认科学基础。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张琪琪
审核: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