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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5月份光伏政策汇总
编辑人: | 2024-05-16

能源电力公社获悉,从4月份开始,国家和多地出针对新能源产业出台各种政策。具体如下:

国家层面:

6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工信部: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 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

5月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提到,企业应制定包含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帐,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建设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地方层面:

冀南部分地区重新放开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

自4月18日起,冀南部分地区重新放开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信息公示。根据青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一览表,姚官屯220千伏变电站二季度可开放容量为10.758734573MW。

山西:严查风能、太阳能等能源行业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公告,公布专项举报受理方式,将在全省范围内规范能源行业招标投标活动,严查能源行业基建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社会监督。此次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为在2022年10月22日以来启动实施并在2024年5月1日前完成招标投标的全省能源行业新建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包括电网、煤电、煤矿建设、油气长输管道建设、瓦斯发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项目中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招标事项。

河北:推动光伏、动力电池等行业更新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

5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实施设备更新行动。推动设备高端化。依法依规淘汰工业母机、农机、工程机械等行业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推动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等行业更新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推动风电场上大压小改造升级。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实验检测设备。

中国新能源产业不存在所谓“中国产能过剩问题”

新华社报道,当地时间5月6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应邀在巴黎爱丽舍宫同法国总统马克龙、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中法欧领导人三方会晤。习近平指出,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开放竞争中练就了真本事,代表的是先进产能,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作出巨大贡献。不论是从比较优势还是全球市场需求角度看,都不存在所谓“中国产能过剩问题”。中欧合作的本质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双方在绿色和数字转型中有着广泛共同利益和巨大合作空间,双方应该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照顾双方合理关切。

河北:研究推动分布式新能源进入市场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绿电绿证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持续提升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水平,强化绿电优先地位。推动增量配电网、工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内的电力用户与国家电网营业区内电力用户按照相同交易规则(或方案)进行市场成员注册、购买绿电。逐步扩大新能源入市比例,稳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研究推动分布式新能源进入市场,增加绿电供给水平。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的长协合同。

给予0.05元/千瓦时补贴 连补5年,2023年浙江玉环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通知

5月8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关于光伏发电量项目,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的,在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时效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广州海关:实施太阳能电池、锂电池便利通关措施

据广州海关5月7日消息,该关近日研究制定16条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措施,将从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支持建设高能级高开放平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等多方面,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最具领先优势和发展潜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南沙打造“前港后贸”汽车出口综合服务基地,加大光伏、锂电池等新型储能产品实验室检测技术研究,加强对锂电池等矿产资源通关保障,实施太阳能电池、锂电池便利通关措施等。

四川:鼓励有色金属企业参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开发建设

5月10日,四川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到,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开发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

宁夏银川:鼓励与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和火电等发电企业开展交易

5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研发薄膜太阳能电池、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相关电子专用设备,推动能源电子产业融合升级。对企业实施主导产业基础配套及补短板、新型工业化智能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或设备融资租赁利息按实际发生利息的4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贴息。通知还指出,开展重点企业用电诊断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与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和火电等发电企业开展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信息来源:能源电力公社
资料整理:闫凡
责任编辑:张琪琪
审核: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