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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调用≥350次,不得出现高价充电/低价放电现象!河南独立储能调用运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编辑人: | 2024-05-09

5月6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独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实施细则对独立储能的定义、规则适用范围、并网调试管理、调度运行管理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接入河南电网,由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独立储能电站,包括配建转独立的储能电站,均适用于此细则。

调度机构优先调用省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全年调用不低于350次,对条件具备的项目探索按日“两充两放”运行,不得出现高电价充电、低电价放电的现象。

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运行以后,由市场决定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次数。

 

 

 

 

信息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料整理:刘杰
责任编辑:张琪琪
审核: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