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电力现货市场部分价格参数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价格引导作用,改善电力供需、促进新能源消纳,根据《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拟对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参数进行调整,其中:现货市场电能量申报、出清价格下限,由目前的-0.08元(含税,下同)、-0.1元,分别调整为-0.12元、-0.14元。申报、出清价格上限不做调整,继续按照1.3元、1.5元标准执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9月4日前反馈至邮箱cuike@shandong.cn。联系电话: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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