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已进入商业运营的统调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以下简称统调电网侧储能)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已进入商业运营的非统调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以下简称非统调电网侧储能)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不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未进入商业运营的电网侧储能不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若需并网调试的,按照浙江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的新建机组并网调试相关条款执行。
详情如下:












信息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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