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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关于拟执行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的公示
编辑人: | 2026-08-05

8月4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执行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的公示,截至2026年8月4日,中和聚(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晋电(江苏)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未按时足额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6月份电力市场结算相关费用。

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现对售电公司欠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一2026年8月7日。公示期结束后仍未支付6月份电力市场结算相关费用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启动履约保障凭证索赔流程。

详情如下:

 

 

信息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