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指出,按照“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原则,立足电网消纳承载条件、厂房建筑结构安全、企业生产运营需求实际,全力推进工业光伏开发建设,“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 100%,存量工业厂房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能装尽装”,全力实现新增工业光伏装机1000万千瓦目标。
文件明确,工业分布式光伏开发五大原则:
(一)能批尽批。各地发展改革(能源)、电力部门要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备案便利措施,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要能批尽批、即报即审、快审快批。
(二)能建尽建。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全面排摸,充分挖掘潜力,全面实施光伏开发建设。
(三)能优尽优。工业企业和园区要优先选用光电转换效率高、耐候性与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的组件产品。
(四)能融尽融。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充分利用工业微电网技术构建源网荷储交互融合的运维体系,实现光伏与电网的高效协同。
(五)能上尽上。各地电力部门要在电网安全运行基础上,全力保障工业光伏接入公共电网并网消纳。
保障措施方面,文件提出,支持光伏“能装尽装”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支持光伏“能装尽装”工业园区申报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
将光伏“能装尽装”纳入工业土地出让条件和项目投资管理合同,推行新建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营建设管理机制,将光伏配套建设贯穿工业项目落地全生命周期。
支持各地出台工业光伏开发建设支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贷款,支持工业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内容:
征集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5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双碳”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努力实现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起草了《浙江省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8月5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沈斯亮,联系电话:0571-87058138
联系邮箱:shensl@zstu.edu.cn
附件:浙江省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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