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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储能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和飞轮储能成为辽宁发展三大重点
编辑人: | 2026-06-30

6月26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辽宁省发展钒液流产业的提案》(第13040659号)的答复。答复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辽宁省工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等单位研究编制了《辽宁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聚焦锂离子储能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和飞轮储能三大重点领域,依托液流电池头部企业及科研机构,瞄准高性能、高安全、低成本等新型储能重点技术方向,加强技术攻关和前沿产品布局,拓展市场规模,做大产业规模,延伸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发展,构建“三位一体”、“多元协同”的产业格局。计划到2030年,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利用辽宁新能源装机占比高优势,依据新能源装机规模、消纳形势及网架结构等情况,统筹推进源网荷储各侧新型储能多技术路线多应用场景示范,培育引进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鼓励采用省内储能设备,以项目建设助推产业规模化发展。

帮助对接推进液流电池、锂离子电池、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装备在省内发电项目、算力中心等领域应用,实现“辽品辽用”。优化并加快省内储能项目的电力接入批复,针对全钒液流电池初装成本高的行业痛点,构建容量交易机制,给予独立储能未租赁容量补偿等方面政策。

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并逐步丰富新型储能的交易品种,通过提供各类电力辅助服务,“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获取多重应用收益,推动实现独立储能商业化应用。

鼓励发电企业、储能运营商联合投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引导新型储能项目通过自主选择、灵活多样等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带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详情如下:

对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辽宁省发展钒液流产业的提案》(第13040659号)的答复

冯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辽宁省发展钒液流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液流电池具有储能容量高、循环寿命长、容量衰减可恢复等优点,是构建“源网荷储”协同、支撑“双碳”目标的关键基石之一。我省是全国第三大产钒基地,坐拥阜新、朝阳两大核心资源区,拥有丰富的发展钒电池产业所需的钒钛磁铁矿、萤石矿、石墨矿三大关键矿产资源,具备打造钒电池全产业链的独特优势。液流电池技术研发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大连化物所、中科院沈阳金属所两大液流电池领域顶尖院所及东北大学、大连理工等高校人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技术高地,孵化了大连融科、恒久安泰两大液流电池链主企业。沈阳富莱碳纤维、辽宁金谷碳材料、辽宁奥亿达新材料等企业可专业供应全钒液流电池专用碳毡电极等配套产品,实现了从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到系统集成的全链条自主可控。目前,凭借省内丰富的钒钛资源和产业基础,中科院金属所、大连化物所等研发资源,以及沈阳恒久安泰、大连融科等头部企业,我省全钒液流电池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内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产业顶层设计

为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省工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等单位研究编制了《辽宁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聚焦锂离子储能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和飞轮储能三大重点领域,依托液流电池头部企业及科研机构,瞄准高性能、高安全、低成本等新型储能重点技术方向,加强技术攻关和前沿产品布局,拓展市场规模,做大产业规模,延伸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发展,构建“三位一体”、“多元协同”的产业格局。鼓励头部企业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强强联合,构建龙头带动、重点攻坚、梯队协同、链群互动的产业链发展格局。引导省内重点地区结合资源禀赋进行错位发展,沈阳和大连发挥支撑引导作用,沈阳、大连聚焦全钒液流电池产品研发和集成,朝阳、阜新重点聚焦原材料和零部件配套,推进钒钛磁铁矿开发,纯氢冶金,钒钛产业链的延伸协同发展。

为强化制度保障,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我们组建了分管省领导牵头的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紧紧围绕“技术可行、经济有效”核心,通过“强化攻关降成本、开放场景拓市场、做强企业聚链条、创新机制优环境”系统性工作,打通从技术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转化通道。计划到2030年,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二、加强前沿技术攻关和优势产品布局

面向液流电池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鼓励头部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攻关,重点突破高功率密度电堆、高性能离子膜、高能量密度电解液、高效率电池模块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争取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布局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组织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钒液流电池相关关键技术攻关及创新产品研制。推动“能源催化转化全国重点实验室”成为首批全国重点实验室之一,支持国家能源液流储能电池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储能电池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先进电池材料专业技术中心、辽宁省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将持续抓好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推动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辽宁滨海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布局建设大连洁净能源、沈阳清洁燃烧与储能技术等中试验证平台,打通科技创新向产业创新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相关中试基地能力,搭建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促进成果转化落地。

三、加强产品应用示范

利用辽宁新能源装机占比高优势,依据新能源装机规模、消纳形势及网架结构等情况,统筹推进源网荷储各侧新型储能多技术路线多应用场景示范,培育引进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鼓励采用省内储能设备,以项目建设助推产业规模化发展。帮助对接推进液流电池、锂离子电池、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装备在省内发电项目、算力中心等领域应用,实现“辽品辽用”。优化并加快省内储能项目的电力接入批复,针对全钒液流电池初装成本高的行业痛点,构建容量交易机制,给予独立储能未租赁容量补偿等方面政策。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并逐步丰富新型储能的交易品种,通过提供各类电力辅助服务,“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获取多重应用收益,推动实现独立储能商业化应用。鼓励发电企业、储能运营商联合投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引导新型储能项目通过自主选择、灵活多样等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带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四、强化产业政策和服务保障支撑

积极主动做好液流电池项目环评要素保障,通过提前介入、帮扶指导、建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所有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至少压缩50%。将重点液流产业项目纳入环保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实行国审项目全程协办、省审项目即来即办、市审项目跟踪督办,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省财政将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省科技厅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布局,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钒液流储能科技研发项目,为省域内中央高校等科研单位争取钒液流储能领域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打好基础,并推进新组建的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基金积极投向液流电池产业链优质项目。在已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主导制修订全钒液流电池行业国家标准4项、地方标准1项基础上,将持续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钒液流产业国家标准,并做好钒液流产业相关地方标准立项和发布工作。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紧密结合钒液流电池产业发展需求,持续优化专业设置,推动建设钒资源高纯提取、电解液制备、离子交换膜材料等方面人才培养急需的专业布点,推进课程改革创新,结合钒液流电池最新发展趋势,设计涵盖基础理论、技术应用、装备制造、测试验证等多方面内容的课程,支持高校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东北大学等科研院所,以及省内能源装备龙头企业深化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现代产业学院,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实训指导和人才质量评价,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岗位标准的精准对接。

联系人:李泽祖

联系电话:024-86894130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1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