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行业要闻
山西省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编辑人: | 2026-06-18

近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立足山西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坚持统筹布局、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原则,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全面构建“以绿制绿”发展新模式。

零碳园区是指在园区规划、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内,通过能源结构优化、产业低碳转型、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化管理、碳汇与碳抵消等综合手段,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排放条件的产业园区。山西省将以零碳为核心目标,把零碳园区建设作为助力区域节能降碳、赋能产业绿色转型、推动资源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着力破解高耗能产业深度降碳难题,系统推动园区用能结构清洁化、产业发展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智慧化,构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零碳园区建设路径。

围绕核心目标,《方案》部署十大重点任务,涵盖用能结构转型、新型储能应用、企业节能降碳、绿色产业培育、低碳技术示范、资源循环利用、智慧化管理、改革创新等关键领域。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山西省将充分挖掘园区及周边风光、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潜力,推广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供能模式;鼓励配置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探索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推动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建立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源流—碳数据流—产品流”全景化监管等。

《方案》明确了园区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名单确定、四年周期评估验收、动态调整的组织实施环节。对建设期满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验收标准的,将优先向国家推荐,对推进滞后、整改不力的园区实行约谈通报、移出名单管理,保障零碳园区建设质效。

在保障措施层面,《方案》明确要强化统筹协调、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强调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享受同等政策资金支持;绿电直连项目优先列入省级清单,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开发计划,配套储能列入省级储能项目库,电网接入工程纳入省级电力规划。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零碳电力供应系统、零碳供热系统、基础设施、能碳管理平台、低碳化改造等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