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天津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通知现实,共有16家零碳园区入选。
通知内容如下: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零碳园区培育建设的通知》(津发改双碳〔2026〕100号),经园区申报、各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了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16个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内园区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零碳园区建设方案,进一步摸清园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底数,合理确定年度和“十五五”建设目标,细化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于6月30日前将建设方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双碳处)。
二、各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园区和相关单位切实承担建设市级零碳园区的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建设方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系统梳理我市零碳园区建设经验案例,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具体园区名单如下:

信息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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