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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奖励资金申请发放工作指引
编辑人: | 2026-06-03

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奖励资金申请发放工作指引

各市场经营主体: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奖励资金申请发放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绿色电力消费奖励资金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指引相关内容介绍如下(具体业务咨询电话:010-63121234):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应为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

(二)2025年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购买消费绿电,且所购绿电在本市域内实现消纳。

(三)申请奖励的电量应为实际结算的绿电环境权益电量(不含在绿证交易平台单独购买的绿证)。

二、申请及发放程序

2025年奖励资金原则上按年度一次性申请,按批次审核公示并按批次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8月15日,通过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线提交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绿电奖励电量相关申请资料。

(二)申请流程

1.线上申报。登录平台(网址:pmos.bj.sgcc.com.cn),进入绿电消纳奖励报送入口,确认2025年各月绿电交易奖励电量(确认电量为用户各月实际结算的绿电环境权益电量),在线签署平台服务协议并提交申请资料。如对电量数据存有异议的,可在线提交复核申请,由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复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2.资料提交。本次申请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资料。申请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后,上传至绿电绿证消费服务平台模块。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如下:

(1)绿电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绿电奖励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资料汇总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规范性、完整性复核,并结合平台历史数据对电力用户资格进行确认,形成拟奖励电力用户名单,连同相关申请资料分批次报送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申请资料存在需补充完善情形的,由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统一对接用户办理,原则上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申请材料应在接到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信息公示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按批次将拟奖励电力用户名单向社会公示,每批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形成该批次奖励资金发放清单。

(五)资金发放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经公示确认的奖励资金电力用户名单函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收到名单后,原则上按批次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相关绿电用户账户。

(六)申请流程图

申请流程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所提交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如通过虚报、伪造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发放、追回资金等措施,并纳入相关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领奖励资金。

(二)申请截止日期后,平台将关闭申报通道,不再接收新的奖励资金申请。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可向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说明,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视情况研究处理。

(三)为确保申领工作秩序,用户应自行登录平台完成操作。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双方权责。

(四)本指引发布之日前未完成环境权益结算的2025年绿电环境权益电量,原则上不计入本次奖励范围,可滚动至下一年度统筹研究。

(五)因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导致奖励资金支付失败的,用户应及时联系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加盖公章的同户名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收到更正信息后,将在后续批次中予以补发。

(六)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及佐证资料反馈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邮箱(zhangyujie@beijing.csglw.gov.cn)、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jgc@beijing.fgw.gov.cn)。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异议后将按程序组织核实,并向异议人反馈处理情况。

(七)本指引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绿电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绿电奖励诚信承诺书

3.申请流程图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