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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编辑人: | 2026-05-28

5月27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全省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以集成融合为主要特点的新场景不断涌现,全省新能源开发模式更加灵活、消纳途径更加多元、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电力市场更有活力,新建成超50个集成融合项目及应用场景,有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具体包括:左右、前后、上下集成方式。

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整体上按照“企业自主一县区申请一市州批复一省级报备”思路组织实施。

其中:以“绿电+消纳”、绿电直连为主要模式的项目,按照《吉林省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及“绿电+消纳”管理文件等明确的各项要求实施;

以分布式光伏为主要模式的项目,按照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实施;风光发电项目改造升级等需报国家复核的项目,参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

原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能新能联〔2026〕65号

各市(州)能源局、发改委,梅河口市发改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有关部署,科学统筹吉林省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利用,打造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第二曲线”,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加快促进吉林省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信息来源:吉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