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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常见问题答疑
编辑人: | 2026-05-20

1、提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多久会组织一次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获知交易具体安排?

回答:南方区域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随南方区域跨省月度交易及月内交易开展,根据经营主体的交易需求常态化组织。经营主体可于交易开市前一个工作日登录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https://sso.poweremarket.com)信息披露或中长期交易模块查看相关交易公告。

2、提问:省内经营主体怎样才能参加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

回答:(1)售电方:现阶段主要为南方区域内不享受或放弃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已完成建档立卡及相应省区营销档案信息匹配,具备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证核发资格且扣除机制电量后仍有可用发电能力(未达交易申报限额)的风、光发电企业,其中,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新能源参与跨省跨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能源运行〔2025〕202号),云南发电经营主体为报量报价参与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电厂。

(2)购电方:南方区域内当年已在省内批发市场开展交易且正常履约,未达绿电交易申报限额的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

(3)已在南方区域省内市场完成市场注册手续,向首次办理注册手续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申请,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审核确认档案及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后,将相关注册信息推送至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3、提问:交易开市前如何确认我们公司是否可参与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

回答:在交易公告发布后,经营主体可登录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中长期交易模块,进入交易申报界面查看,如显示对应交易场次申报入口,则可在相应交易开市时间内进行交易申报。

4、提问:为什么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将我们公司的档案推送至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但最终我们公司无法参与跨省“点对点”绿电交易?

回答:目前主要有两类原因,一是部分发电经营主体因非平价项目,或未完成相应省区营销档案信息匹配,不具备绿证核发资格;二是部分用电经营主体因为在交易标的内绿电交易申报限额为0。

5、提问:跨省挂牌交易中,为什么会存在申报与成交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

回答:可能有以下原因:

(1)由于挂牌价格竞争力不足导致摘牌成交电量小于挂牌电量;

(2)按照目前的挂牌交易出清规则,一笔挂牌被多次摘牌,总摘牌电量大于挂牌电量,每一笔摘牌形成的成交电量将按照等比例分配;

(3)因为输电通道受限等原因,合约在交易校核、安全校核环节进行了削减,导致成交结果小于申报电量。

6、提问:跨省“点对点”绿电挂牌交易中,挂牌申报价格由什么组成?

回答:挂牌交易采用购售双方同时挂牌、摘牌的交易方式(双挂双摘),挂牌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和绿电环境价值(绿证价格),两者分别申报。申报价格通常为经营主体本方关口价格,根据跨省及省内输电价、线损率可折算形成对侧价格。输电价、线损率详见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