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根据甘肃能源监管办网站消息,为深实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甘肃能源监管办牵头组织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新型储能企业等,共同研究制定《关于电网侧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的方案》,经甘肃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于5月正式实施。
甘肃新型储能并网规模已经达到966万千瓦,受甘肃电力供需关系影响,2026年新型储能充放电价差仅有130元/兆瓦时。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同时防范市场风险,甘肃按照平稳起步原则,方案明确市场初期电网侧储能只能以放电身份单侧参与中长期市场,标志着甘肃在探索新型储能市场化运营上迈出关键一步。
甘肃能源监管办将紧盯市场运行关键环节,持续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秩序,为新型储能参与市场提供可复制的甘肃经验。
据悉,2026年4月28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储能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的通知》,要求2026 年5月1日起,甘肃电网侧储能按照发电单元参与所有省内中长期交易,进行增持、减持操作,按照《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甘监能市场〔2025〕212 号)和《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V3.2)》(甘工信发〔2026〕55 号)有关条款执行。
本次政策首次赋予甘肃电网侧储能与常规火电、新能源同等的中长期市场主体地位,彻底打通了储能在 “中长期 + 现货 + 辅助服务” 全市场环节的参与路径,是甘肃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
甘肃电网侧储能全面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是西北区域新型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突破,精准研判电网侧储能以发电单元身份全量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带来的市场影响,厘清政策执行中的核心风险与注意事项,平衡中长期交易、容量电价、调峰调用、现货市场四大机制的协同关系,既为电网侧储能行业带来了多元收益渠道、市场化转型的重大机遇,也带来了交易风险、机制冲突、能力门槛等系列挑战。
后续需通过规则衔接补空白、运营管控防风险、技术管理提效率、市场监管保公平四大核心举措,实现中长期交易、容量电价、调峰调用、现货市场四大机制的激励相容,既充分发挥储能的灵活调节价值,又牢牢守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底线,最终推动甘肃新能源高质量消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储能产业市场化升级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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