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是全国首个关于绿证分配的相关文件。
根据文件,省级绿证账户可分配绿证包括三类:
1、纳入云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电量对应的绿证(以下简称“机制电量绿证”);
2、《云南省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划转方案(试行)》明确划转至省级绿证账户的存量常规水电绿证;
3、其他无偿划转至省级绿证账户的绿证。
绿证分配方式分为政策性分配和市场化分配,先进行政策性分配,剩余的再进行市场化分配。其中,机制电量绿证分配旨在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将新能源发电企业纳入机制电量对应的绿证公平、有序的划转至实际承担结算费用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其他绿证分配旨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统筹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以及促进我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阶段是针对机制电量绿证分配,分配对象为市场化电力用户,其中“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统一纳入第二阶段其他绿证环节进行分配。
第二阶段是其他绿证分配,分配的第一序位是国家下达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的重点用能企业;第二序位是其他省内重点行业企业,包括新能源电池、有色金属、智算中心、零碳园区内企业等。
在分配机制上执行保障分配、激励分配的制度。保障分配旨在帮助未达到国家下达或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的企业完成指标。通过计算企业“自主绿电消费水平”与“目标比例”的缺口,按缺口分配绿证,帮助企业完成目标;基础保障分配完成后,进行激励分配,旨在对省内自主绿电消费水平高于平均水平的企业,按超出部分的30%给予额外绿证;其他激励主要针对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投产运行后连续3年给予分配支持,确保其达到保障目标。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证相关管理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云南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反馈我局能源运行处电子邮箱(t109109t@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云南省级绿证账户绿证分配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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