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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对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政支持
编辑人: | 2025-12-11

12月10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中提到,洛阳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年度充电设施建设总任务,将任务目标细化到具体应用场景;规定了不同场所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和建设标准;完善了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价格、安全等具体监管要求和措施。切实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优化布局、政策支持、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对洛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有效解决了充电设施建设过程涉及部门多、协调事项繁琐等系统性问题,确保持续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攻坚,提升充电设施建设效率,保障充电设施早落地早见效。

对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政支持,一是积极推进省级奖补资金申报。严格按照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建设奖补资金,并按照程序联合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申请的站点进行验收,确保奖补工作的公平、真实,截至2024年12月,共下达奖补资金1300余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县域示范站建设。根据《河南省住建厅河南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科技局河南省自然资源局关于电动汽车县域示范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建城建〔2024〕276号)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示范站申报工作,2024年12月23日,我局联合市发改、财政、工信、科技、住建、国土规划局开展验收共工作,我市7县(新安县、洛宁县、伊川县、栾川县、宜阳县、汝阳县、嵩县)、2区(偃师区、孟津区)共有9个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符合申报标准,申请奖补资金共700余万元。

答复原文如下:

〔2025〕7号第143200号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科学建立长期发展规划

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年度充电设施建设总任务,将任务目标细化到具体应用场景;规定了不同场所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和建设标准;完善了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价格、安全等具体监管要求和措施。切实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优化布局、政策支持、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对洛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有效解决了充电设施建设过程涉及部门多、协调事项繁琐等系统性问题,确保持续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攻坚,提升充电设施建设效率,保障充电设施早落地早见效。

(二)提供财政支持

一是积极推进省级奖补资金申报。严格按照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建设奖补资金,并按照程序联合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申请的站点进行验收,确保奖补工作的公平、真实,截至2024年12月,共下达奖补资金1300余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县域示范站建设。根据《河南省住建厅河南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科技局河南省自然资源局关于电动汽车县域示范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建城建〔2024〕276号)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示范站申报工作,2024年12月23日,我局联合市发改、财政、工信、科技、住建、国土规划局开展验收共工作,我市7县(新安县、洛宁县、伊川县、栾川县、宜阳县、汝阳县、嵩县)、2区(偃师区、孟津区)共有9个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符合申报标准,申请奖补资金共700余万元。

(三)优化审批流程

鼓励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只要纳入河南省充电设施运营商年度公布目录的企业均可在我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把市场可以办好的事交给市场,把社会能够承担的事交给社会,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效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解决重要民生实事的作用,以开放驱动我市充电服务市场更加繁荣。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企业150余家。公共领域充电桩建设仅需在发改部门立项,到属地城管部门备案后完成后即可安装;私人领域充电桩安装仅需经物业同意,到供电部门申请接电后即可安装。

二、关于“拓展充电桩建设范围”的建议

(一)平衡城乡布局

为保障布局平衡,一是推进快速路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截止目前,洛阳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站9个,共44个桩/枪。二是推进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提高建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加快办公区和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全市共建设公共充电站283个,充电桩2873个桩,充电枪3858个;2025年截至目前,共建设公共充电站88个,充电桩861个桩,充电枪1251个。三是推进城市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来,全市个人已建充电桩24640个;2025年截至目前,个人已建充电桩10249个。四是推进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洛阳文旅事业的发展,2024年将景区充电基础设施作为重点建设,尤其是龙门石窟、老君山、洛邑古城、应天门、天堂明堂、白马寺等景区停车场均建设了充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景区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已达80%以上。2024年以来,景区停车场已建充电桩315个。五是推进县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来,县乡共建131个站,直流桩634个,直流枪1056个,交流桩590个,交流枪728个。六是推进综合加能站建设。全市建设综合加能站点24个,204个桩/枪。其中,建设位置在加油站中的站点15个,共160个桩/枪。七是推进换电站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建设蔚来换电站8个。

(二)多元化建设模式

根据区域功能差异,核心商务区以公共快充为主,优先布局商场、写字楼、公园、医院停车场,匹配短时间停留需求;居住社区周边,推广“慢充+快充”模式,解决充电不同需求问题;公共道路两侧停车场建设“微型充电站”,缓解零散充电需求;在旅游景点公交场站、博物馆、大型停车场建设“慢充+快充+超快充”充电站,解决出租车、自驾游、市民休息不同充电需求。

(三)推动充电网络互联互通

为了方便群众及游客快捷查询充电站位置,全市充电站位置信息通过“一码游洛阳”、“中原智充”、“高德地图”等App实现了信息共享,推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找桩、预约、支付以及问题反馈一体化、平台化,提升充电设施整体服务水平,实现了“手指操作,智能导航”。

三、关于“加强运营维护管理”的建议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2024年2月9日,由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汽车加氢站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洛城管委办〔2024〕3号),明确工作目标、检查目标内容,进一步压实监管部门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及充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等情况,建立数量台账和问题清单,并督促企业整改。三是企业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建立了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全市各运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便于管理人员了解熟悉检查的事项,签订《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承诺书》,针对充电桩设备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充电接口损坏、接地线接触不良、外观是否破损、生锈,枪头及线缆是否出现变形开裂等内容等安全隐患全面自查,并已全部整改到位,形成自查报告。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继续支持、督导我们的工作!

 

信息来源:洛阳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