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2025年第二批)》的通知
川发改能源〔2025〕518号
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能源运行主管部门,国网四川电力、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据我省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情况,组织开展了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并形成《四川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2025年第二批)》,现印发你们。
请项目业主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建成投运。电网企业积极做好接入并网等工作,确保配套接网工程同步投产使用。相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协调,强化项目调度,按月报送项目推进情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将予以调出项目清单。各有关单位均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消防等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附件:四川省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2025年第二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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