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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
编辑人: | 2025-09-15

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支持各地探索完善新能源全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做好市场竞争与系统运行的衔接,优化现货市场出清机制,形成反映供需关系和调节成本的分时价格信号。开展日前交易的地区,以发用电两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的量价信息出清和结算,通过日前价格信号激励用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参与系统调节。加快完善可靠性机组组合环节,以负荷预测和新能源功率预测为基础,优化形成机组组合,保障市场环境下的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5〕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持续完善电力市场机制设计,我们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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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