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再次对新能源项目并网、申报条件进行规定。
文件指出,竞价工作原则上于每年10月份组织,首次竞价于2025年8月份组织。
原文见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尽快落实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增量项目竞价有关要求,推动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自愿参与竞价形成,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以书面形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ihuanan@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邮编:250011)
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