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家发改委核准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藏粤直流工程”),标志着该工程由可研阶段正式转入实施阶段。
广东藏粤直流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工程静态投资521.61亿元,其中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6.84亿元;工程动态投资531.68亿元,其中资本金106.34亿元,占动态投资的20%,由广东藏粤直流电力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出资,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藏粤直流工程起点藏东南地区,落点粤港澳大湾区,电压等级±800千伏,额定输送容量1000万千瓦,线路途经西藏、云南、广西、广东等省份,总长约2681公里。本工程西藏段新建昌都、察隅±800千伏换流站,新建直流线路306.3公里,接地极线路156.4公里,沿途穿越4000米雪域高原,最高点达5300米,有60%以上区域途经高山大岭,面临高原降效、高寒缺氧、施工环境艰险、生态脆弱区恢复要求高等多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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