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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罚单 | 风电、光伏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被处罚情况一览
编辑人: | 2024-04-22

新能源处罚

新能源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前以及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需要办理多种手续,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甚至项目停止建设、停止运行的行政处罚。能源与法团队整理了2024年第一季度(1-3月)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公司行政处罚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整理,行政机关对新能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主要的处罚事由涉及:
(1)违法占用(林)地;
(2)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
(3)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即进行建设;
(5)项目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便投入生产;
(6)将项目发包给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单位等。

往期推文曾对违法占用(林)地的处罚原因、处罚结果以及处罚依据进行了详细总结,具体内容可参见能源纠纷|新能源项目用地的违规涉林涉草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新能源罚单|新能源项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本文将对其余五种处罚事由的处罚原因、处罚结果以及处罚依据进行总结以供参考(见下表),具体处罚法律依据见文末附件。

 

附件:上表所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信息来源:能源与法
责任编辑:张琪琪
审核: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