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豫直流配套电源偏差电量结算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当配套电源上网电量大于省间外送结算电量时,偏差电量按227.7元/兆瓦时结算,全额向电力用户传导;当配套电源上网电量小于省间外送结算电量时,偏差电量按实际外送电价据实结算,全额向省内市场化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等比例分摊。
详情如下:
信息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豫直流配套电源偏差电量结算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当配套电源上网电量大于省间外送结算电量时,偏差电量按227.7元/兆瓦时结算,全额向电力用户传导;当配套电源上网电量小于省间外送结算电量时,偏差电量按实际外送电价据实结算,全额向省内市场化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等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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