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辽宁省发改委公布《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方案》指出,辽宁省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700万千瓦,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50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700万千瓦规模分解下放到沈阳市(100万千瓦风电),朝阳市(100万千瓦风电)和朝阳市(500万千瓦光伏治沙)。其中,沈阳市100万千瓦风电和朝阳市100万千瓦风电一次性落实到项目业主;朝阳市5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分为三期落实到项目业主:一期80万千瓦,二期140万千瓦,三期280万千瓦,重点支持朝阳开展光伏治沙,助力辽宁省全面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
《方案》表示,风电项目及朝阳市光伏治沙一期项目最晚于2025年6月30日前,朝阳市光伏治沙二期、三期项目最晚分别于2026年6月30日、2027年6月30日前将优选出的项目业主和项目建设规模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逾期未报送视为自愿放弃项目建设规模。
《方案》要求,根据未来新型储能布局,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
原文如下:
信息来源:辽宁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