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的通知》。
《规划》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573万千瓦, 全国占比63.7%。
《规划》明确,坚持节约集约利用,控制用海规模,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布局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工业项目。遵循深水远岸原则布局海上风电,支持海上风电运维母港建设,合理布局新增风电路由和登陆点。合理设置海上光伏项目离岸距离与密度,鼓励“风光渔”等立体化利用模式。鼓励旅游与保护地、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融合发展。
优化海上风电开发布局。系统推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盐城、南通海上风电集中连片开发。落实国家海上风电布局要求,推动向离岸30千米以远或水深30米以上空间发展,优化灌云、射阳、大丰、东台、如东、启东等风电场布局并加快项目落地。结合海上风电布局规划及中长期发展需求,节约集约、科学布局路由和登陆点。保障海上风电运维配套所需空间,支持滨海、射阳、大丰等区域布局海上风电运维中心,建设射阳港、南通小洋口风电运维母港。推进风电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支持符合规定的既有风电项目届期升级改造,提升存量风电项目经济与生态效益。
保障清洁能源及新业态发展空间。科学布设海上光伏项目,合理设置海上光伏离岸距离和密度,鼓励利用长期闲置或废弃盐田、围海养殖区、电厂温排水区、海上风电场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立体、集约化布局。探索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做好空间预留与政策预置,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清洁能源行动协同增效。
加强区域功能引导。在中部平原海岸区,推动海上风电深水远岸布局,建设海上绿色能源基地。科学规划粮食物流、风电装备、石化、精品钢、汽车、海洋生物等临海产业园、产业基地,统筹建设海上风电、海上光伏、LNG接收站,推进海域立体利用。在通州湾海岸区,巩固提升船舶和海工装备制造龙头地位,深水远岸布局海上风电。
加大海洋科技投入,推进深远海风电、深海养殖、“能源岛”等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引导向深远海区域布局海洋牧场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