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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虚拟电厂项目最高补贴225万元
编辑人: | 2025-02-06

近日,浦东新区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件指出,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多个领域,包括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工业通信业节能低碳发展、建筑节能低碳发展、绿色低碳管理能力提升、绿色低碳试点示范以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节能低碳用途项目。

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补贴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项目方面,鼓励在本区域范围内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而开展的各类新型能源项目,包括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组件利用项目、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氢能发电利用项目、采用液流、钠电池等技术且具有一定产业带动性的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 500 千瓦,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以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为主体,利用数字技术的区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慧能源项目、符合上海市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技术导则要求的“光储直柔”项目等,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30%的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资金支持方面,在本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组件与交通隔音屏一体化应用),对获得市级补贴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2025年10月31日前并网的项目,补贴力度不超过0.90元/瓦,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并网的项目、2026年11月1日以后并网的项目,补贴分别下降0.05元/瓦、0.1元/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支持提高绿色能源消费结构水平,积极利用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按照企业市外绿色电力使用量等场外溯源交易结算电量,且超过 100 万千瓦时的,补贴力度不超过 0.05 元/千瓦时(2026、2027 年补贴力度逐年降低 0.01 元/千瓦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虚拟电厂项目也在支持范围内。支持虚拟电厂运营企业聚合浦东新区范围内的调节能力,并积极参与市级虚拟电厂运营,衔接相关市级政策,对获得市级补贴的项目,给予不超过1:0.5的一次性区级资金匹配,最高不超过225万元,市区两级的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附件: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