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电力零售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秩序,根据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3日会议形成的决议,现就2025年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用户的范围是除虚拟电厂聚合零售用户外,接入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下(多电压等级经营主体按最高电压等级)零售用户。
二、中小用户可自主选择分时段或不分时段零售套餐购电,原则上采用基础价格套餐,暂不约定电量;在零售交易平台的中小用户板块,直接下单零售套餐开展交易,套餐签订后不可变更。
三、2025年零售套餐中的电价参数为“价格值+价差值”。价差值上下限为燃煤基准电价x(土12%)。价格值取消固定价的模式,与批发市场交易价格联动,仍然通过自行选择计算公式的方式,由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按月统一组织计算确定。考虑年度交易不具备分时属性,采用每月月度分时段集中竞价交易成交的各时段价格比例,对调价后的当月火电年度交易结果(含双边协商、集中竞价)进行拟合,获得分时价格曲线,再用于计算价格值。具体方式如下:
(一)分时段的价格值可选择应用于所有零售用户。
公式1:αx〔拟合后的年度交易、月度及各旬分时段集中交易(含集中竞价、滚动撮合),两者按日历天数和电量分时段加权出清电价]+(1-α)×上月日前市场用户侧统一结算点电价各时段加权均价。其中:α为中长期价格参考权重,暂定为0.9。
公式2:0.6×拟合后的年度交易按日历天数和电量分时段加权出清电价+0.4×月度及各旬分时段集中交易(含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按日历天数和电量分时段加权出清电价。
(二)不分时段的价格值仅可应用中小板块。
公式1:αx〔拟合后的年度交易、月度及各旬分时段集中交易(含集中竞价、滚动撮合),两者按日历天数和电量分时段加权出清电价的算术平均值]+(1-α)×上月日前市场用户侧统一结算点电价各时段加权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其中α为中长期价格参考权重,暂定为0.9。
公式2:0.6×拟合后的年度交易按日历天数和电量分时段加权出清电价的算术平均值+0.4×月度及各旬分时段集中交易(含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按日历天数和电量加权出清电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负荷类”虚拟电厂与聚合资源按照“分时价格+红利分享”方式约定零售套餐。其中:分时价格暂按照“分时段的价格值+价差值”约定,具体的价格值计算方式及价差值上下限与普通零售用户保持一致。
本通知自2025年年度电力零售交易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我省电力市场有关规则执行。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山西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