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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大渡河获得440MW光伏项目开发权
编辑人: | 2024-11-19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凉山州甘洛1号、3号地块光伏项目法人确认有关意见的函》,确认国能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为甘洛二期440兆瓦光伏项目法人,标志着大渡河公司正式取得该项目开发权。

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是四川清洁能源开发的重要内容,按照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大渡河公司已编制完成《大渡河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报告》,以打造大渡河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为目标,全力推进大渡河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纳入国家规划,构建以双江口、猴子岩、瀑布沟为中心的3个水风光一体化项目集群,切实引领大渡河流域清洁能源规模质量发展。

甘洛光伏项目作为大渡河中下游瀑布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分两期开发,甘洛一期320兆瓦光伏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获得并网意见书。

此次获批的甘洛二期440兆瓦光伏项目为“水光互补”开发模式,总装机440兆瓦,场址海拔1800-3000米,场址内多年平均辐射量4844.9兆焦/平方米,直流侧多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1250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约5.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6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万吨。 

该项目取得开发权,标志着大渡河公司在甘洛县取得光伏项目开发权突破760兆瓦,是大渡河公司在单一县取得新能源指标最大项目,通过大渡河中下游瀑布沟水电与光伏一体化建设、运营,对构建大渡河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助力地方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