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及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其中《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提到,现阶段,参与现货交易的发电侧经营主体包括大型公用燃煤机组、风电及光伏电站(不含扶贫场站)以及燃气机组;其中,度夏(冬)重点保供期,燃气机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分解的月度优先电量安排发电;非度夏(冬)重点保供期,燃气机组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现货交易。
参与现货交易的用户侧经营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并网容量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现货交易;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及分布式电源可参与现货交易。
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和湖南市场建设进程,湖南省能源局组织对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进行修编,形成了《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编制了《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市场主体认真研究,并于10月11日17:00前按附件格式将正式盖章版意见建议及word版本一并反馈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
1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pdf
2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pdf
3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