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结合项目建设周期、各市开发潜力,本年度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
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严禁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违者取消转让方和受让方参与全省范围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资格。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网架结构、消纳能力等,确定各市年度基本建设规模,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列入本年度竞争性配置清单但未按期建成的项目,各市能源局要依据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于2027年1月底前提出废止或核减规模的意见,上报省能源局。
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信息来源:山西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