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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驭风行动试点,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
编辑人: | 2024-09-24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总体目标提出要求,在农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充分利用农村零散空闲土地,结合乡村振兴发展,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形式,以利益共享为目的,以尊重村集体决策和村民意见为前提,开展驭风行动试点,力争在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建成后每个试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收入得到提高,项目所在乡村的基础设施和风貌得到改善。

试点范围方面,《实施方案》指出,综合本地风资源条件、电网接入、土地条件和地方积极性等因素,每个地市最多选择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个行政村试点规模不超过20兆瓦,重点支持在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组团纵向帮扶支持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县,以及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定点帮扶的镇开展试点。

配置储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要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1075号)等有关要求配置储能。

根据《实施方案》,综合考虑企业投资运营能力、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经验、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力度等因素,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2个投资主体,负责本市试点项目的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我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具有帮扶任务的能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