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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发布
编辑人: | 2024-09-01

8月29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三项规则的通知。

《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提到,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通过批发或者零售交易购买全部电量,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选择直接参与批发交易,或参与零售交易。年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应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交易,通过零售市场购电。

零售套餐按照交易方式分为标准套餐、定制套餐和特殊套餐。特殊套餐包括微利套餐和绿色套餐。

微利套餐:特指由保底售电公司针对小微用户推出的微利型套餐。保底售电公司按照规定的套餐种类,明确微利套餐各项参数并在“e-交易”平台保底售电公司店铺中进行挂牌,小微零售用户自主选择摘牌即成交的套餐形式。微利套餐固定服务费率不超过3元/兆瓦时,同时零售用户免于偏差考核。小微用户指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且年用电量小于等于50兆瓦时的电力用户。

绿色套餐:特指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固定服务费率方式约定绿色电力交易(简称绿电交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简称绿证交易)各项参数,零售用户下单即成交的套餐形式。绿电交易套餐中应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绿证价格,绿证交易套餐中应明确绿证价格。

参与青海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应在“e-交易”平台按时发布年度、多月、月度标准套餐,每个周期的套餐总数应不超过6款,即每个周期固定服务费率套餐和固定价格+价差分成套餐各不超过3款,并根据需要发布定制套餐和绿色套餐。同时,保底售电公司应至少发布1款微利套餐,微利套餐发布后方可发布其他类型套餐。

电力零售套餐的内容主要包括电量价格机制、偏差处理机制、套餐期限、解约条款、适用对象、零售套餐编码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