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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信厅 甘肃能源监管办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通知
编辑人: | 2024-08-28

甘肃省工信厅 甘肃能源监管办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能源局
关于印发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通知

甘工信发〔2024〕193号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规范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甘肃电力现货市场安全有序运转,省工信厅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广泛征求市场成员意见,充分发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专班和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综合考虑省内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现状,对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修订,形成《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V3.1)(以下简称《规则》),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则》包括《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管理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V3.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运营工作方案(V3.1)》,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二、市场运营机构(甘肃电力调度中心、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结合省内电力运行实际及供需情况,加强与经营主体(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沟通,持续做好规则解读宣贯工作,加强经营主体现货市场规则培训工作,帮助经营主体正确理解规则,掌握交易申报流程,积极参与市场。

三、市场运营机构要结合我省新能源高占比特性,统筹考虑甘肃电力市场建设,做好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等的有效衔接,稳定市场交易价格,加强市场调节能力建设,促进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

四、市场运营机构要持续做好现货市场分析监测,及时化解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现货市场稳定有序运行。

五、各经营主体应系统学习《规则》,做好风险研判,依法依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主动维护良好交易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规则》正式实施后,原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市场参数、文件通知等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工信厅、甘肃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附件:

1.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管理实施细则(V3.1)

2.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实施细则(V3.1)

3.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1)

4.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V3.1)

5.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运营工作方案(V3.1)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pdf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能源局

2024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