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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机1214MW,福建核准2个海上风电项目
编辑人: | 2024-08-16

8月14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这两个海上风电项目。

 

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

一、项目单位为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乐松下镇东侧海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容量不超过558兆瓦,建设内容包括31台海上风电机组、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J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报批。

四、项目总投资54.0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8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项目公司由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占股100%。

 

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

一、项目单位为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容量不超过656兆瓦,建设内容包括41台海上风电机组、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K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报批。

四、项目总投资65.8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9.7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项目公司由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0%。

 

信息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