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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征集“新能源+储能”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
编辑人: | 2024-07-11

7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征集公告。具体详情如下:

课题题目:“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

研究要点:

调研分析中国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过程中的创新实践,着重分析新能源开发、能源生产和消费端储能技术发展与应用等方面的优秀案例,分析APEC不同发展阶段经济体能源电力系统的转型经验和路径以及针对性的技术需求,总结国际经验对中国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启示;

结合中国实践和APEC经济体需求,提出在APEC地区分享中国经验、推广中国方案的建议,以及中国与APEC经济体间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领域合作的建议。

成果要求:

该课题要求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在APEC机制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合作有借鉴和指导价值;

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其他要求:

具备承担中国-APEC机制下活动组织及课题研究的经验;

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研究机构有合作经历,并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另外,公告明确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投标时间截止于2024年7月31日,请选择可在8月2日前送达的邮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原文如下:

 

 

根据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工作需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现将“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一)投标主体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研究任务的能力,2020年至今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 投标人应具备课题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成果要求

该课题要求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在APEC机制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合作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四)投标时间和方式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请选择可在8月2日前送达的邮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2. 投标方式: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研究成果。申报书内容应符合附件1、2有关要求,否则申报无效。

3. 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并发送电子邮件。申报材料寄出后,请与联系人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一)课题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评审,课题成果提交时间以委托合同为准。

(二)我局将在投标截止日后两周内发布中标公告,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三、其他事项

本次研究课题公开征集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

1.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有关要求

2.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