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共包含63个新能源项目,合计规模为2.145GW,其中风电项目1.4GW,光伏项目0.745GW。
文件要求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12个月内开工建设。
从业主单位来看,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河南利源煤业规模均超过100MW。在49个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中主要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建设模式为主,占到34个,其余均为自主开发;而农村地区的一体化项目均为合作开发。
在第一批项目名单公布前,河南发改委在5月底曾发布关于工业企业类、增量配电网类、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要求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等调节手段,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应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在支撑绿色电力充分消纳的同时,不占用公共电力系统调峰能力。
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配电网内部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和交换时段具有可控性,具备电力供需自我平衡运行能力,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连续供电不低于2小时。
在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原文如下:
信息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